小区管理规定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20/4/9 1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居民行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强化小区服务管理功能与小区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维护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以营造和谐的小区文化氛围与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小区建设的规定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居民行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强化小区服务管理功能与小区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维护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以营造和谐的小区文化氛围与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小区建设的规定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住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他人休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早7时前、晚22时后不得高声喧哗;使用音响、电视等应自觉调低音量。
2.爱护住宅区的公共物品。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房屋性质、用途和房屋的外观。不得对房屋室内外的墙体、梁、柱、板、楼梯、通道等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建、改造与扩建。
3.自觉维护住宅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卫生设施。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得随意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广告牌和物品,禁止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和书写低级趣味的文字;不得从楼梯、阳台、窗户随意抛掷垃圾等物品,垃圾请用塑料袋装投入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4.维护住宅区内绿化带的完好,不得随意践踏、挖撬和栽剪绿化植物,经发现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不得在住宅区公共土地和花园内随意垦地种菜,或种植其它有碍观瞻的花草树木。
5.不准饲养鸡、猪、鸽、鸭等禽畜。养宠物者不得带入公共场地,不得随地放养,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病疫检查,以免传染病毒。
6.严禁住户在公共土地、房屋周围及楼梯间搭建棚房与其它简易设施,或使用公共土地搭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个人物资、设备和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得在住宅区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带放射性的危险物品与其它容易给住户健康带来损害的物品。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护楼道与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合消防部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8.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电源,要自觉维护路灯照明和公共用电设施。
9.遵守用水规定,自觉保护用水设施、设备。楼道的公共供水管和下水管要随时保持通畅,严禁不经批准任意改变供水管与下水管的走向,严禁将容易造成堵塞的污物、垃圾通过下水道排入地沟与化粪池,以免造成淤积堵塞。
10.严禁在小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吸毒、非法集会、串联、逃避计划生育与开展传销等非法活动。非本住宅区居民及其直系亲属死亡,不得在本住宅区办理丧葬事宜,符合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的应在指定的场所办理,且不得违反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11.进出小区车辆须按规定进出、停放,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出租车严禁进入小区住宅区或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入。
12.不得在住宅区内叫买叫卖。
13.租房住户在遵守以上规定的同时,须遵守公司关于租房的有关规定。个人住宅房对外出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共同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基本情况等登记手续,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罚,涉及法律的将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查处。若因违反上述规定,受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罚且给公司造成经济、声誉等损失的,公司仍然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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