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的一些事
浏览次 更新时间:2020/10/6
今天小编跟大家聊聊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条件等问题,给大家做一做详细的介绍,因为这些都是大家所关心的一些问题,那如果不了解可能也要走很多弯路的。
01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首批物业已经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管理规约
4、同时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公正廉洁
5、也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方便处理一些问题
7、也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8、品行端正无劣迹
02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到哪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会议记录以及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以及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