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业收费最新管理办法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20/4/9 9
近日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近日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改后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在物业服务收费、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物业收费前相关手续三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以下是详情。
  一、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类型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普通住宅、实行包干制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2.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办公及各类商业用房等)、普通住宅实行酬金制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在规定物业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时,旧版《办法》并未明确免费办理的出入证数量)
  新版《办法》则明确规定,实行物业小区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的出入证(含IC卡等)。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卡证费)。
  三、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前手续(旧版《办法》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和申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
  新版《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核定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不再要求办理和申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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