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跟物业公司的相处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比如通知物业让供暖结果没有按时供暖,家里漏水了维修师傅上门慢,平时小区环境差,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等,有的是物业的问题,但有些问题物业只能协调但是并不是直接负责人。所以我们平时跟物业打交道的时候尽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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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房管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有的地方也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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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其他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也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费方面的问题,主要监管单位还有当地的物价局。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等。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
城市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等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所以说能管理物业的企业还是比较多的,所以大家如果遇到问题了思考下看是哪方面的问题,如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最好用书面材料提交到相应管理的部门。如果不清楚的话建议联系下相关部门专业的人士进行咨询。希望大家能与自己家的物业和睦相处。